凡本校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以申請一門課程為原則,一學期為單位並於期末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 附表一、教學助理申請表
• 附表二、教學助理申請表 (大班、校級學程、EMI用)
• 附表三、教學助理學生資料及繳交注意事項/ E化申請專區
• 附件四、勞動型兼任助理暨臨時工工作契約書(校內學生)
經發佈校園徵件公告後,由申請教師備妥以下資料並提交至教學單位,須通過學系之課程委員審查會,方可受理:
• 填寫附表一或二(擇一),以及附表四
• 課程大綱、教學進度表(於附表一或二內)
如有開設創新創業微學程、EMI全英文課程及大班教學等,此類別不須經由各學系之課程委員審查會,本中心將另案處理。( 遠距課程亦需要提交至教學單位,通過學系之課程委員審查會)
(1)教學助理(TA)之定義及義務?
定義:教學助理作為教師和學生之間的溝通橋樑,主要工作在協助教師課程教學及帶領學生持續學習精進,以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義務:本中心為瞭解教學助理的工作概況及成效,同學須按時繳交工作紀錄表(前2個月各1份、一學期共2份)及成果報告表(一學期1份),如有缺件,則影響未
來的申請資格。
(2)承上,工作紀錄表及成果報告表之撰寫重點?
• 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以帶領學生進行討論及實作、課後輔導、協助教師製作教材等工作內容。
• 教學助理成果報告表:為教學助理之成果紀錄,說明本學期擔任教學助理的課程計畫、感想、困境及建議等。
自1101學期起,以電子檔取代紙本,學生不須親簽,打上名字即可,請老師以電子簽名進行簽核後於時限內繳交相關表單。
(3)每學期的聘任期程、薪資及個人自負額?
上學期之聘期:10月1日至12月31日,共3個月。
下學期之聘期:03月1日至05月31日,共3個月。(部分同學因申請時間差異,聘期將有所變動,例如:大班教學TA。)
110-2學期開始,教學助理的月薪為5,000元/案,因應教育部規定需要幫同學納保,每月個人自負額為266元,如承接2案則需繳納健保個人自負額409元,由隔月5號發薪日的薪資內扣除。(時數以勞動部公布之最低基本時薪計算)
(4)依人事室規定,需注意以下事項:
• 如選擇擔任教學助理則不可再承接〈研究助理或工讀生〉,一學期至多承接2案且聘期至少1個月。
• 教學助理不可中途接案,會有重複加保的問題。
• 如同學已於校外投保勞保(兼職單位),亦可於校內擔任教學助理且須投保,因投保單位不同。
(1)遴選資格
• 參加校內及校外知能講座或專業課程,持續自我精進學習者。
• 工作紀錄表及成果報告表,撰寫豐富或完整度高者。
(2)獎勵方式
電子獎狀乙份及精美小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