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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跨領域教師教學增能社群

一、辦理宗旨

為鼓勵教師結合相關領域專長之同儕共組社群,發展優質課程品保、研發與創新教材、多元教學評量、教師評鑑等相關議題,進行交流、分享與討論,提升教學專業知能,促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申請條件及程序

(1) 條件

每一跨校/跨領域教師教學增能社群以4-6人為原則。跨校教師社群成員除本校專任教師外,每組社群至少有1名以上校外人士(他校專任教師、教育專家或產業界專家)參與;跨領域教師社群組成則需涵蓋至少2個專業領域之成員。

(2) 程序

  • 教師增能社群由召集人依本中心公告之時程提出申請。
  • 申請者應檢附社群申請書電子檔,於申請期限內寄至本中心。
  • 經審查核定公告後,即開始執行。
  • 社群執行期間,因故(時程、經費、人員或其他)須變更時,請提出變更申請表電子檔寄至本中心說明。

三、執行期程及補助經費

(1) 114年期程

為核定公告之規定期程為原則。

114年期程時間軸示意圖
114年期程時間軸示意圖

(2) 經費

每案社群依重點項目對應經費級距提出申請,並由教育部相關計畫補助金額支付,補助項目含:講座鐘點費、印刷費、膳食費、交通費、材料費或其他與社群有關之經費項目,核實報支。

(3) 核銷說明

114年教師增能社群_執行及核銷說明(PDF)

四、執行方式

  1. 獲補助之社群執行方式可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創新教學、教材研發、行動研究等。
  2. 執行期間至少應辦理1場與社群主題相關之教學議題活動。

五、執行成效指標項目

教師須配合其申請之社群項目,於結案時提報相關成效資料。

  1. 申請教學精進實驗計畫者須於當年度提出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科技部相關計畫、產學合作案或相關論文發表證明。
  2. 申請重點發展課程設計暨開發者須提出新課程之開設。
  3. 申請創新教材(具)之開發或數位化教材之設計者須提交教材研發成果應用於課程之紀錄,並提出教育部數位課程認證申請或教材使用手冊。
  4. 申請技職串聯,扎根共學-高中職課綱銜接及優質化銜接課程開發者須提出共授課程或跨校彈性課程之開設。

六、執行成果

<113年度>

七、歷年成果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八、如何申請

114年2月19日至114年3月12日於期限內將教師教學增能社群申請表 Word檔寄至 whchen@mail.cgust.edu.tw

跨校/跨領域教師教學增能社群補助辦法、經費編列基表、及申請書請查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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