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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教學課程

高教深耕補助課程-「創新課程」申請說明

本校設定之「創新教學」係指開設教學步驟、情境、素材等,顛覆傳統教學模式。為因應學習需求轉變的發展趨勢,翻轉舊有教室觀念,讓學生具備思考及行動之能力,特此說明。

申請對象

本校專任及兼任教師均得提出申請,並由系為單位彙整提出申請。

申請規範

  1. 本創新創業課程申請,應經教學單位審議通過,由教學單位彙整提出,於期限內將申請書(如附件1)送交教務處教學助理楊惠筑收案(分機:5289)。
  2. 一年規劃兩次申請期程(教學單位送至教務處時間)
    1. 第一次:109學年度下學期申請期限為110年03月26日。
    2. 第二次:110學年度上學期申請期限為110年05月28日。
    3. **110學年度上學期課程亦可於第一次期程提出申請**
  3. 課程設計符合創新教學策略或經由課程研發創新教材(如補助類別)。
  4. 執行期程:本年度同一課程申請補助上限為2萬元,課程經費使用需於申請學期期限內執行完畢,不同學期間不可流用。

補助類別

創新教學策略

調整既有課程內容並以顛覆傳統教學模式進行教學,包括探究導向學習、個案教學、成果導向教學設計、遊戲式學習、學思達教學、翻轉教學、MAPS教學法、STEAM教學法等現有具體教學策略。

研發創新教材

研發創新教材教具、評量或其他相關教材(如桌遊教材、資訊平台或APP…等)

權利與義務

  1. 課程之研發成果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2. 獲補助之課程之授課老師於通過申請後,須參加至少一場教學知能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
  3. 若課程申請補助班級或申請學期有異動,請填寫高教深耕計畫補助創新/創新創業課程異動說明表。
  4. 課程應配合每年繳交成效報告電子檔及紙本各乙份至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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